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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用血 +血费直报 ” 的政策解读

编辑:山东大学校医院(青岛) 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青岛) 发布日期:2025-06-18 点击次数:

关于“优先用血 +血费直报 ” 的政策解读



1.国家关于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

按照1997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我国实行无偿献血 制度,每个公民都有无偿献血的责任和义务。

2.青岛市血站的优先用血政策

遵照青岛市卫健委和血站的优先用血政策,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青岛)输血科的血液库存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无偿献血者及 其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益,近期内亲朋爱心献血同样享有优先用血 权益。简单说,爱心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优先用血。

3.关于血费直报的说明

献血者直系亲属住院血液费用可以返还,患者办理完成出院 手续后请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齐鲁医院(青岛)出院结算窗口办理。

1)献血者本人献血证及身份证;

2)患者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

3)出院结算发票及用血费用明细;

4.青岛市无偿献血的四免政策

青岛市政府对于青岛市获得无偿献血荣誉卡爱心人士实施“ 四免政策”已经五周年,一是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景区,二是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三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四是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挂号费。

5.获得青岛市“ 四免政策 ”的条件

(1) 在青岛市参加无偿献血达到20 次以上或在青岛市荣获全国 无偿 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2) 成为青岛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大队志愿者,无偿献血志 愿 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 小时,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3) 在青岛留取造血干细胞血样,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在青岛 市荣获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

6、献血证的期限

献血证不会过期。只要在青岛市有过献血记录,无论有无纸质版 献血证,电子献血记录都会及时记录在册,可以通过全国无偿献血电 子献血证进行查询,不会影响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的优先用血和血费 报销权益。

7、青岛市献血者用血政策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1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按照800毫升全血折算),本人终身免费享受临床用血。献血量累计不 满1000毫升的, 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临床用血。以献血者捐血400毫升为例,其本人可以免费用血2000 毫升。无偿献血者的亲属享受献血者临床用血政策,报销时以献血者 实际剩余血量为准,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 血者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岳父母、公婆和子女配偶。

8、无偿献血

青岛市无偿献血热线为96606,如咨询无偿献血相关内容(如最 近献血地点、献血前注意事项等)可拨打无偿献血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