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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无需签约!2月1日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可直接报销

编辑:薛美玲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1 点击次数:

无需签约!2月1日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可直接报销

根据青岛市医保中心《关于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优化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发〔2024〕3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校医院门诊就诊产生的费用,无需定点签约,可直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大学生门诊就诊医保报销政策延续以往)

一、覆盖人群

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无需定点签约,即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

1.报销标准。2024年,校医院年度内符合医保统筹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为0元。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年度限额60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5%,年度限额7000元。

2.报销范围。门诊统筹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或累计起付线)。全额自费项目、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自负部分以及美容、生殖、生育、工伤、健康体检、第三方责任等,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三、就诊及报销方式

1.患者就诊。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或身份证并主动出示,告知接诊医师职工医保身份

2.报销方式。接诊医师会将职工医保门诊患者的医嘱开具在“门诊统筹”页签,请在青岛市参保的老师不要自费交费。

特别提示

1、驻青高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延续以往政策。

2、自费交费的患者不享受报销待遇

3、门诊大病(慢特病)诊疗及结算方式不变。

咨询电话58630137    1856181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