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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办理指南

编辑:张晋高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1 点击次数:

    本指南针对青岛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报销、无责任方意外伤害报销、校医院门诊统筹及配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等事宜,明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咨询渠道,内容精准规范、流程清晰易懂,供在校大学生参照办理。其中,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出资购买,参保对象为已参加青岛市大学生医保、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的在校学生。

一、大学生医保报销

普通住院费用报销

1.山东省内住院报销

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时,按就诊医院要求直接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即可实现医保联网自动结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办理手工报销。

2.山东省外住院报销

省外就医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再办理医保联网结算,具体流程:

1完成异地备案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2联网结算

入院、出院时按医院要求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直接自动结算,无需手工报销。

3.手工报销(未联网结算适用)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就医地直接联网结算的,携带以下完整材料,前往指定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1)必备报销材料:

-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需标注清晰:银行卡号、开户行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医院盖章的全套住院病历(含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 正规医疗费用发票(电子发票需在背面手写首次报销声明:本人承诺本次住院费用为第一次报销,未重复报销;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下方签署姓名、日期并按手印);

- 医院盖章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

无责任方意外伤害报销

本模块仅适用于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就医报销,分门诊、住院两类场景,区分青岛市内、市外(含省外)办理流程。

1.门诊意外伤害报销

1青岛市内门诊

就诊时主动告知医院为大学生医保,申请意外伤害门诊结算,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审批、现场结算,无需后续手工报销。

2青岛市外(含省外)门诊

无法联网结算的,需准备完整材料申请手工报销,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 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意外伤害审批表(附件1)、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附件2)、校方无责任证明(附件3);

- 骑电动车等意外受伤现场照片(佐证伤情);

-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标注完整信息的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同上);

- 门诊病历、正规费用发票(电子发票备注要求同上)、医院盖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

2.住院意外伤害报销

1联网结算流程

- 青岛市内住院:主动告知医院大学生医保身份,申请意外伤害住院结算,直接在医院医保窗口审批结算;

- 青岛市外(含省外)住院:支持异地联网结算,参照市内流程,在就诊医院医保窗口完成审批及现场结算;特殊情况未联网的,可申请手工报销。

(2)手工报销材料

- 基础材料:签字完整的意外伤害审批表(附件1)、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附件2)、校方无责任证明(附件3);

- 身份与账户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标注完整信息的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同上);

- 医疗材料:医院盖章的全套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正规费用发票(电子发票备注要求同上)、医院盖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 特殊补充:因拆钢板等原因二次住院的,额外提供第一次住院的全套病历及医保结算单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

校医院(青岛)门诊统筹报销

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生门诊统筹统一签约校医院管理,签约定点不可变更,青岛市内其他非定点医院普通门诊费用,不予医保报销;

到校医院就诊时,主动告知收费窗口及接诊医师已参保本年度大学生医保,结算时自动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

(四)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

具体政策参见《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简表(2026)》,网址为http://ybj.qingdao.gov.cn/gg_117/202602/t20260204_10502903.shtml。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

(一)保险保障期限与参保范围

2025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期:2025年9月1日0时—2026年8月31日24时;

(二)理赔对接渠道

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发生理赔的,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人保财险),24小时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8。

(三)理赔方案

具体理赔方案参见《关于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流程及材料说明》,网址为https://hq.qd.sdu.edu.cn/info/1014/2347.htm。

(四)理赔时间说明

商业保险按学年度签约(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当年9月及以后的医疗发票,需学生年底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学校根据参保名单完成商业保险签约及缴费后,次年4月份左右方可启动商业保险理赔流程。

、咨询联系电话

即墨区医保局:0532-88512393

电子医保凭证参保信息更新:0532-88512393

山东大学(青岛)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0532-58630139

温馨提示:办理各类报销、理赔时,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发票、病历等核心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电子材料按要求备注签字,避免因材料缺失、不规范影响报销进度。